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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7章 密室裸杀(3)(2 / 2)

他打电话回局里,叫文丽赶紧办好搜查证马上送过来。

一个小时后,文丽手拿搜查证,驱车赶到。

罗哲撬开吉华家门上的铁锁,推门进去,屋里光线昏暗,显得阴森潮湿,好容易才找到电灯拉线,将屋里的灯泡拉亮。

屋子不大,摆设简单而凌乱,典型的单身汉之家。从堂屋走过去,是一间小小的书房,书架上有一些关于美术设计方面的书,书桌上摆着一张合影,一个戴眼镜的青年男子拥着一位白裙女孩,笑得甜蜜而温馨。

再往后走,就是卧室。罗哲推开门走进去,卧室里的光线更加昏暗,等他的眼睛刚刚适应过来,蓦然发现木架床边站着一个女人,一个赤身裸体的女人。

罗哲不由得吓了一跳,定睛一看,才发现那竟是个充气娃娃,身高足有一米六五以上,皮肤白皙,胸部丰满,瓜子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,既漂亮又妩媚,既形象又生动,简直与真人一般无异。

他走近细看,忽然觉得这女人似乎有点眼熟,回头拿过外面书桌上的合照一对比,这充气娃娃可不就是照片里的女人吗?

他将这个充气娃娃用手机拍了张照片传给谢厂长,谢厂长回电说:“当初卖给曹一宝的,正是这个充气娃娃,只是不知道怎么会回到吉华手里的。”

罗哲问:“有没有可能是他自己又另外做了一个?”

谢厂长说:“不可能,他离开了工厂,既没有工具,也没有材料,用什么做充气娃娃呀?”

罗哲问谢厂长:“知不知道吉华有个女朋友?”

谢厂长说:“知道呀,但是我没见过,只听说过。据说他女朋友跟他从中学到大学都是同班同学,两人可谓青梅竹马,不过几个月前女孩突然与他分手,跟着一个有钱的老头去了香港。”

罗哲想了想,又将吉华的照片翻拍下来,传给曹记杂货店的伙计阿峰看。

阿峰说这个男人曾到店里找过曹老板两三次,好像是找老板要回什么东西,最后一次两人还吵起来了。

罗哲“哦”了一声,心里就明白了。

青梅竹马的女友突然变心,对吉华打击很大,他利用工作便利,按照女友的模样设计出了一个充气娃娃,原本只想自己好好珍藏,谁知却被厂长卖给了别人。他一气之下,炒了老板的鱿鱼。他几次找到曹一宝,想要回自己的“女友”,曹一宝自然不肯。为了夺回“女友”,吉华就对曹一宝动了杀机。案发当晚,那名高中生看到的那个从楼梯间拐向四楼的瘦个子男人,就是吉华。

罗哲正想着,忽然听到外面有邻居喊吉华的名字。

他跑出来一看,只见一个瘦高个子、戴着眼镜的男人,正低着头,心事重重的样子,从道路拐角处走过来。蓦然间,他抬头看见停在自家门口的警车,脸色一变,掉头就跑。

“吉华,站住,你跑不了了!”

罗哲已经认出他就是照片上的吉华,大喊一声,迈开大步追上去。

小李也紧跟上来。

跑不多远,路已到了近头,一条小河拦住去路。

吉华回头看看追上来的警察,突然拐个弯,爬上了路边一幢四层高的烂尾楼。

罗哲和小李毫不犹豫追了上去,冲上楼顶,看见吉华已经站在没有护栏的天台边沿。

“你们、你们不要过来,要不然我就从这里跳下去!”他冲着两个警察大叫。

罗哲知道这里是四楼楼顶,如果跳下去,必死无疑。

他忙停住脚步,站在几米开外的地方,冷静地道:“吉华,你先站到中间来,有话慢慢说。”

吉华情绪激动,手臂乱挥,大叫道:“还有什么好说的,我的女朋友梅梅变了心,我倾注全部心血,设计和制造了一个跟她一模一样的充气娃娃,原本是要自己珍藏的,谁知却被那个唯利是图的厂长卖给了曹一宝这个色鬼。我去找曹一宝要回梅梅,他不但不还给我,还淫声淫气地说梅梅叫床的声音真好听,她的味道好极了……我绝不能容忍这个猥琐的男人玷污梅梅,在那个晚上,我用氰化钾毒死了他,夺回了我的梅梅……”

警方一直向外界透露,曹一宝是被人用毒药毒杀的,至于他到底死于何种致命毒药,除了警方内部人员,外人一概不知。既然吉华能说出曹一宝死于氰化钾中毒,看来所言不假。

罗哲正要向他问询作案细节,情绪激动手舞足蹈吉华忽然脚下一滑,人向后一仰,就直挺挺向楼下坠去。

罗哲急忙追上来,只听楼下传来“砰”的一声,探头下望,吉华已仰面跌落在地,鲜血迸出,染红了地面。

两人跑下楼,吉华已经没有了呼吸。

7

范泽天出院的时候,罗哲和文丽去接他。范泽天问:“曹一宝的案子破了没有?”

罗哲说:“已经破了。”

范泽天看他一眼,见他绷着脸,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,就有些奇怪,问:“案子已经破了,干吗还绷着一张臭脸?”

罗哲就把去找吉华的经过跟他说了,最后说这个案子虽然破了,但还有许多细节没有搞清楚,比如说吉华到底是如何下毒的,他到底是怎样将门从里面反锁,把现场布置成一个密室的。这些关键问题都没有答案,这案子破得真窝囊。

范泽天听完,想了一下,问他:“那个充气娃娃你见过吧?”

罗哲说:“我见过,很漂亮,很逼真,简直跟真人一样。”

范泽天问:“你说的是它充满气的状态,如果将里面的气放掉,会怎样呢?”

罗哲说:“如果放掉气,折叠起来,可以放在口袋里带走,十分轻便,我不得不说设计得十分巧妙,在这方面,吉华是个天才。”

范泽天背起双手,向前踱了几步,忽然抬起头问:“你搜查过吉华的住处,在他屋里看见过长长的竹竿,或者说钓竿之类的东西吗?”

罗哲说:“有呀,他屋里有一根伸缩钓竿,缩起来不足一米,如果拉直的话,只怕有七八米长呢。”

范泽天眼睛一亮,说:“这就对了,为什么吉华没有在曹一宝屋里留下半点痕迹,那是因为他根本就没有进屋。为什么他能将现场布置成一个密室,那是因为锁门的人根本不是他,而是曹一宝。”

范泽天推理道,案发当晚,阮慧嫦离开曹一宝的家,曹一宝将防盗门从里面锁上了,然后他拿出充气娃娃,用充气泵充满气,放在床上,自己就去浴室洗澡了。

这时候,早有蓄谋的吉华悄悄潜至他窗前,用钓竿将充气娃娃“钓”到窗户边,隔着防盗网在充气娃娃的嘴和胸部涂抹上溶化有氰化钾的毒药水,然后再将充气娃娃放回原处。

曹一宝洗完澡出来,在使用充气娃娃的过程中,因为亲吻啃咬充气娃娃的嘴巴和胸部,而吸食了毒药,数分钟后即倒毙在地。

吉华这时再将充气娃娃“钓”到窗户边,把气放掉,将它从防盗网格里拿出来。

文丽听完,觉得不可思议,问道:“真的有人会为了一个充气娃娃去杀人吗?”

范泽天沉思着说:“在吉华眼里,那已不单单只是个充气娃娃,而是他的女友梅梅,甚至曹一宝也不单单只是曹一宝,可能在他眼里已经幻化成了抢走他女朋友的有钱的香港人。如果是这样的话,他动手杀人就不奇怪了。”

罗哲钦佩地望着老队长,皱起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。

文丽接了一个电话后说:“医生说阮慧嫦已经从昏迷中清醒过来了,咱们要去看看她吗?”

范泽天点点头说:“应该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