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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六章 血腥传统(2 / 2)


等沈锐他们住下,陆陆续续又来了许多其他村子的人,霍华德将他们一个个领到沈锐面前,介绍他们的来历,而这些年轻人听见沈锐的名字无不是眼睛一亮,恭敬而谦卑轻轻握一下沈锐的手,颇像是一种仪式。

沈锐觉得他们实在太客气了,临来时候得了不少钱,于是沈锐拿出一袋珍珠,约莫两百颗,让旅店瘦小的老板去买些酒菜回来,招呼大伙一起吃顿饭。

瘦小的旅店老板摸了摸自己干瘪的口袋,犹豫半天,还是接过这些珍珠,再次颇有深意的看了沈锐一眼,轻叹一口气,默默离开。

到了晚上,旅店厨房里烩了一锅又一锅海鲜,酒是大西洲特产,用一种富含淀粉海草酿造的烈酒,有点像北方人喜欢的二锅头。

大块炖鱼和大碗烈酒下肚之后,这些年轻人渐渐变的活跃起来,不再像刚开始时候那样拘束,只是当着沈锐的面,他们依旧压低说话的声音,似乎,对于海神盛会这些年轻人并不怎么兴奋,反而有些悲观,许多人喝了点酒不住叹气。

有人小心翼翼试着敬了沈锐一碗酒,沈锐是北方人,码头边长大的,酒量一向不错,当即一口闷,惹得这些年轻人纷纷贺彩,连续喝了几碗别人敬的酒之后,气氛彻底活跃起来,更多人想要敬酒,被酒量更好的老潘挡了下来。

老潘不会说拉丁文,一向装哑巴,二话接过碗就干,也赢得颇多赞美,反倒是智商最高的叶无痕挺尴尬,他酒也不会喝,架也不会打,很被大西洲这帮年轻人瞧不起,没办法,这种尚武的地方叶无痕这种文化人肯定是要吃亏的。

沈锐有点醉了,借口上厕所离开,跑出去醒醒酒。

在客栈外的巷子里,沈锐仿佛听到阵阵哭泣声,好奇的走过去一看,只见是一名将要参加海神盛会的年轻人和他的女朋友抱在一起。

沈锐听了一会儿,原来这女孩子背着家里人偷跑到海神城,想看一看自己男朋友,只是不知为何,两个明明在热恋中的男女一见面就哭。

“不就是参加个海神盛会么,搞的和生离死别一样。”沈锐不懂,觉得这对男女太矫情,抬脚走了。

……

大西洋城一间挂着白色贝壳的酒店,富丽堂皇的包间里。

白天用茶杯打破霍华德脑袋,又和沈锐对了一眼的白面皮年轻人此刻已经有了七分醉意。

他叫里德,大西洋城总督弗朗机的儿子,算是典型的富二代加官二代。

大西洋城最流行的笑话几乎都是关于罪民的,酒席中自然也说了不少,一群和里德大少身份相近的年轻人玩的十分尽兴。

其实较真来说的话,住在大西洋城的人也是二等公民,去到亚特兰蒂斯城的话,那里的人也很不待见这些胸前别着白贝壳的人,真正的亚特兰蒂斯人胸前别的可是珍珠,比白贝壳和黑贝壳高贵多了。

但这又有什么关系?亚特兰蒂斯人瞧不起大西洋城的人,大西洋城的人把罪民踩在脚下,古往今来,这就是大西洲的等级和规矩。

“里德少爷,时候不早,咱们是不是该回去休息了?毕竟明天还要参加海神盛会呢。”酒席上一名还有几分清醒的年轻人说道。

“慌什么?以我们大西洋城一千三多百号人,屠杀那些罪民的子孙还不是手到擒来!?继续喝!”里德不以为意道。

“话也不能这么说,这些罪民罪大恶极,每隔十年把罪民中有出息的年轻人屠杀一遍,防止罪民中有人出头是咱们的本分,明天海神城的大人物会来监督,表现的好,说不定还可以去海神城呢!”

说起海神城也就是亚特兰蒂斯,这些年轻人一脸崇拜,毕竟他们在大西洲也只是二等公民,虽然比最末等的罪民要强上许多,但遇到海神城来的人,他们也感觉比人家矮一头。

所以能回到亚特兰蒂斯成了大西洋城年轻人最高的愿望。

里德皱眉想了想,沉声道:“说的也是,三百年来,我们大西洋城的精英总能让那些该死的罪民子孙有来无回,这次轮到咱们显身手了,自然也不能例外。”

“那就散了吧,无论如何都要把这个传统保持下去,等明天杀光了这帮罪民,咱们继续喝!”

于是,一群富子豪孙一哄而散。

沈锐做梦也不会想到,每隔十年,将罪民中最强的年轻人召集起来杀光,这场已经持续了整整三百年的血腥屠杀,是亚特兰蒂斯的传统…